为什么总是别人需要改变?

读《老子》第六十五章

学了一天的人

一个孩子,放学后打游戏,周末也打游戏。父母着急,希望有人帮着管一管。

有人提议,孩子学习的时候,家里人也放下手机,不打麻将,留出一段安静的时间。大人读书也好,处理自己的事情也好,总比一边娱乐,一边催孩子写作业更像个学习的环境。

父母觉得为难:“工作一天已经够累了,回家还不能放松一下?”

可是,孩子也学了一天。

谈到这里,事情便有些尴尬。大人的疲惫有工作作证,孩子的疲惫却容易被当成借口。同一间屋子里,有人需要休息,有人需要克服惰性;区别似乎只在于谁有权力解释自己的处境:中国式的家长总是可以找这样的理由:我辛苦工作是为了给你提供更好的条件,这话没错,也经常让孩子无法反驳,但却不一定真的有效。

孩子当然需要学习,也需要适当的约束。但这个家庭尚未讨论过怎样安排休息,怎样减少干扰,怎样让每个人承担一点改变的代价,就已经决定了:该改变的是孩子。

催他学习很容易。放下自己的手机,要难得多。

要求很容易提出,改变的代价却可以全部留给别人。

难管的人

《老子》第六十五章说:“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”单看这一句,很容易理解为人太聪明,心思太多,所以不好管理。但经文接着转向了“以智治国”。苏辙的注解把两端连在一起:“吾以智御人,人亦以智应之,而上下交相贼矣。”

这就值得多想一层:那些令管理者头疼的心思,有多少是在管理过程中长出来的?

譬如,一个负责人担心员工没有认真工作,于是要求每天提交详细记录。写少了,显得工作不饱满;写出困难,又可能被问责。员工便斟酌措辞,凑足篇幅,把没做完的事情写得有进展,把尚未解决的问题写得可控。

负责人发现记录失真,又增加截图、审批、交叉检查。员工也只好继续研究,怎样交出一份挑不出毛病的材料。

这套办法可以不断完善。至于原来的工作,得等材料写完再说。

负责人未必存心为难谁。他可能确实想提高效率,也愿意为团队负责。只是他选择了一种对自己比较方便的办法:让所有人证明自己在工作。证明所花的时间,恰好不在他需要填写的那份记录里。

到了这一步,再要求员工坦诚、主动、不计得失,就有些奇怪了。他们每天练习的,分明是如何避免被误解、被追责,以及如何让自己的处境显得安全。

在这样的关系里,一方能够不断增加要求,另一方只能琢磨怎样应付。只责怪后者机巧,解释不了事情的来路。

“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”仍带着古代治者看待民众的目光,古注中也有使民无知无欲的表述,这层距离不必替古书抹去。借这一章反省今天的生活,我更愿意追问智术怎样相互诱发,以及发出要求的人是否检查过自己的作为。

去掉知识,当然解决不了这些问题。需要警惕的是那种自信:只要办法足够周密,别人就该照着自己的意思生活

规定如此

一个要求写进制度,就获得了比口头命令更长久的生命。

最初也许有人说明过原因,讨论过条件。过了几年,环境变了,人员换了,原来的理由未必还被记得,执行要求却保存得很完整。

有人问为什么,得到的回答是:“规定如此。”

拿内外网隔离来说,不能因为屏幕上的内容仍有被记录的可能,就断言隔离没有价值;同样,也不能因为网络已经隔开,就认为安全问题从此有了答案。它防的是哪类风险,实际效果怎样,新的工作方式是否改变了原来的条件,都需要继续检查。安全风险管理本身就包括评估控制效果,以及持续监测风险。

执行起来麻烦,不足以证明规则应当取消。但一句“为了安全”,也不该结束所有关于效果和成本的讨论。

软件测试也有类似的取舍。一段可以单独验证的计算逻辑,若每次都要启动整套系统、打开浏览器、点过十几个页面才能检查,发现错误和定位错误便绕了远路。贯通系统的测试有它的用途,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也各有要处理的问题。把大量本可局部验证的逻辑都交给末端检查,会增加反馈和排错的负担。

可若据此又定下一条“所有项目必须先做某类测试”的死规矩,事情也未必有所进步。原来的办法被换掉了,拒绝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的习惯还在。

我们反对的,便是这种省掉判断的方便。一个决定作出以后,无论遇见什么困难,都可以要求执行者自行克服;至于决定本身,反倒不再接受检验。

制度把一个决定保存了下来,却不会因此证明这个决定永远正确。

制度也可以用来约束提出要求的人。设想一个团队规定:增加任务,必须同时说明哪些旧任务可以延后,新增的工作量由谁承担。它同样多了一道程序,却让随口作出的决定有了需要支付的代价。

因此,不能只数流程有几道。还要看它约束了谁,保护了什么,又允许哪些经验进入下一次决定。

一个家里若没有任何商定的作息,全凭父母当天的心情决定孩子能玩多久,未必比一份共同遵守的约定更轻松。一个团队若凡事都要揣摩负责人的意思,流程少也不见得是福气。

所谓“无”,不能按删掉多少条规定来计算。

轮到自己

第六十三章有一句“多易必多难”。

用它来看那些轻易提出的要求,颇有意味。“加一道审核”“每天交一份材料”“从明天起不许玩游戏”,说出口都不费力。说话时省掉的考虑,要由后面的许多个日子慢慢补上。

第六十四章说“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”,又在篇末落到“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”。两处放在一起,我愿意把它读成一种更细致的实践:在事情尚未纠缠起来时,先照看使它发生的条件,同时留意自己的办法会不会添出新的麻烦。

做到这些并不难,或者说,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难。在家庭里,可以先谈孩子放学后需要休息多久,学习时有哪些干扰,父母能不能共同留出一段安静的时间。在团队里,可以先弄清工作为何迟迟没有进展,任务有没有冲突,提出困难的人会不会因此受到责备。

这些事情琐碎,也未必立刻见效。它们不像一句命令,能马上把责任划清楚。提出要求的人得花时间听,还可能听见自己不愿接受的答案。

第六十五章把“常知稽式”称作“玄德”,随后说:“玄德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”苏辙解释这里的反与顺,说“智之所顺者小,而德之所顺者大矣”。

顺着眼前的便利,许多要求都值得再加一道:多留一份记录总归保险,多看一眼孩子总归放心。可把时间拉长,把所有人的生活放进来,一些当下不够省事的选择,也就有了理由。

少一份监督材料,负责人可能暂时没那么安心;允许员工把困难说完整,计划可能不再那么好看;承认孩子需要休息,也得接受学习时间不能无限延长。

这些代价,终于有一部分回到了提出要求的人身上。

不过,那个建议全家放下手机的旁观者,也不能置身事外。他若认定自己已经掌握了行为规律,便要求所有人照办,遇到困难就归咎于家人不够配合,同样会走回原来的路。

“我这是为你好”可以出自家长,也可以出自一个读过心理学、读过老子的人。

建议仍要商量,办法仍要试行。没有效果,便重新看看哪里判断错了。懂得一条道理,不能免去自己调整的责任。

回到那个晚上,孩子并不会因为大人收起手机,就立刻爱上学习。共同留出的时间要怎样使用,也还需要慢慢摸索。

先放下手机的人,不妨把自己的这段时间过好。

不必马上抬头,检查孩子是否已经翻开了书。